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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珠海)202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日期:2026-11-05 点击数: 来源:

根据教育部及《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卓越工程师学院(珠海)实际情况,制定卓越工程师学院(珠海)202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招生中的作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博士生选拔制度,卓越工程师学院(珠海)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

第二条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是指按照学校、卓越工程师学院(珠海)及各相关校内培养单位的申请条件,由考生向各相关校内培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第三条 “申请考核制”招生坚持“专家考核,集体决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程序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第四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卓越工程师学院(珠海)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本细则。

(二)卓越工程师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确定各自专业资格审查标准及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三)卓越工程师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内容,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四)卓越工程师学院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考核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分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导师

招生计划

合作企业

1

专业学位

85500

机械

程超

1

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

金敬福

1

深圳华通威国际检验有限公司

刘静

1

深圳华通威国际检验有限公司

2

专业学位

85501

机械工程

刘鹏

1

荣耀终端股份有限公司

朱航

1

东莞辉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程飞

1

广东鸿劲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3

专业学位

85600

材料与化工

张宇模

1

珠海水发兴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其它信息详见吉林大学202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网址:https://yzb.jlu.edu.cn/index.htm

第六条 考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202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中要求的博士生报考条件。

(二)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三)其他要求

1.085501机械工程专业,与广东鸿劲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的联合培养项目,仅接受合作企业推荐的考生报名。

2.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卓越工程师学院通知。

网址:https://ees.jlu.edu.cn/联系电话:0431-85168206

第七条 报考我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招生单位须为409卓越工程师学院(珠海),报名时请登陆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yzb.jlu.edu.cn/)。网上缴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2026年11月10日-25日。

所有考生在各招生单位规定报名期限内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修改。

第八条 考核选拔程序及材料提交

详见卓越工程师学院通知。

网址:https://ees.jlu.edu.cn/  联系电话:0431-85168206

第九条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考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第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时,必须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公函。

第十一条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卓越工程师学院(珠海)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卓越工程师学院(珠海)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卓越工程师学院(珠海)电话:0756-7626386,邮箱:zhyjy@jlu.edu.cn。

第十二条 我校教师及工作人员凡与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博士招生考试工作。违反招生考试回避制度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考生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卓越工程师学院学院(珠海)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郑老师 0756-7626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