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卓越工程师学院(珠海)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调剂办法。
一、接收调剂计划及初试成绩要求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培养单位 |
初试成绩要求 |
缺额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专业1 |
专业2 |
1 |
085403 |
集成电路工程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310 |
45 |
45 |
68 |
90 |
1 |
2 |
085405 |
软件工程 |
软件学院 |
310 |
45 |
45 |
68 |
90 |
3 |
3 |
085410 |
人工智能 |
人工智能学院 |
310 |
45 |
45 |
68 |
90 |
1 |
4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化学学院 |
310 |
45 |
45 |
68 |
90 |
8 |
高压与超硬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 |
5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生命科学学院 |
310 |
45 |
45 |
68 |
90 |
2 |
二、接收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具体调剂如下:
(1)集成电路工程专业调剂只在已参加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1)复试,且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不再组织复试。
(2)软件工程专业调剂只在已参加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085405)复试,且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不再组织复试。
(3)人工智能专业调剂只在已参加人工智能学院人工智能专业(085410)复试,且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不再组织复试。
(4)生物与医药专业调剂,只在已参加生命科学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086000)复试,且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不再组织复试。
(5)材料与化工专业的调剂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过校工科线一志愿考生中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调剂复试。进入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计算的差额复试人数有小数点的向上取整进1。录取时,在本轮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本次考试成绩计算与第一次复试计算方式相同。
三、调剂流程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院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8日8:00-4月8日20:00。
四、本调剂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珠海)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五、咨询方式
郑老师 0756-7626386
吉林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珠海)
2025年4月7日